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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L比赛下注关于解决依申请信息公开中浪费公共资源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16 23:16:25 人气: 作者:admin

  LPL比赛下注为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等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实现政府信息透明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民、法人等进行依申请信息公开取消了“所申请的信息与申请人之间存在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这一限制条件。充分发挥出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但是随着该制度的施行,出现部分申请人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的现象,大批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在此基础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促使行政机关妥协、实现自己利益。这一现象给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较大困扰,也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如申请人丁某,因其父亲对某次征地所获取的赔偿款不满意,频繁向相关土地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征地涉及到的相关信息。该居民为了避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申请重复、多次”这一限制,丁某带其母亲当面申请信息公开LPL比赛下注。申请的信息包括:申请公开某公园、某大酒店、某新村、某小区所属地块失地保险数量领取人信息、分配方案及相关信息;申请新苑小区南门公共厕所、监控室,用地红线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批准手续。上述申请公开的信息不仅与其生产、生活、科研内容无关,且数量较大,达几百页。完成这样一次公民信息公开申请,需要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耗费巨大精力,造成公共资源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

  一、加强信息补正,引导公民准确提出诉求。一般,居民都是因为自身利益需求才会提出信息公开,只是因为对政策不了解、对术语不掌握导致申请的信息过多。征对这种情况,一般会对其进行指导后LPL比赛下注,以发补正告知书的方式,让申请人针对自己申请的内容的必要信息进行补充说明,如涉及到的具体时间、具体批次,所涉地块的四至范围等。通过发送补正告知书,让其对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明确,同时也给政府部门充足的准备时间。

  二、强化制度执行,有效规避滥用申请权。针对一些当事人无限制申请信息公开,浪费公共资源现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运用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收费制度。认真执行“自然人月内累计申请超过10件且低于30件的,每件100元;超过30件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按量计算的,对于超过30页低于100页的,每页10元,页数越高,收费标准逐级增加。以此来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频繁、多次申请。

  三、加强信息汇聚,提高答复完整度。针对一些公民因为申请的信息不全导致的多次申请,今年上半年,我们出台了《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城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明确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第一时间召集相关科室开展初步审查,对因不了解政策导致申请公开的内容有缺漏的公民LPL比赛下注,主动提醒,指导其通过信息补正一次性申请全所需信息。在信息检索中,多途径、全方位开展信息查找,并对信息进行审慎甄别,确保答复信息全面准确。

  今年上半年,共开展信息补正3例,收费1例。从7、8月份看,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共19件,比今年上半年月平均数量减少6件。过度申请现象初步得到缓解。